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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新訓同梯的A跟我說他的朋友B的公司有個活動要找現場音樂伴奏,請我推薦樂手給B;
我就把這個訊息完整的提供給C,一位我示範交情還不錯、相當多接場經驗的老手。

結果今天C跟我說"對方不给接,說他們時間太趕下次再聯絡";我回頭請A再問B,
實情是B的公司要B跟B的同事分別去找,看誰找到的報價較低。有人開的價碼比C低,所以C就被拒絕了。

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說清楚;講明是要開報價回去比較絕對是沒有問題的事,但隱藏真相就是會搞到別人。

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樂府上海行。一直以來公關公司給我們的消息是
有活動要找表演團體,
而我們就是那個經他們接洽會履行表演義務的樂團。
結果事實上是,公關公司"推薦"樂府給上海官方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再做定奪。

那你為什麼不把正確的消息一開始就告訴我們;要是最後結果不如預期,那我真的會悶到無以附加。

當然仔細想想這些end端負責接洽的人(B/公關公司)也許也是有他們不把話說清楚的苦衷或顧慮;

只能說剛好極短時間內被不同的事情用相似的原因給搞到,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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