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狼: 如果你女朋友要你拿香拜拜,你會拿嗎?
mur2: 怎麼可能!
阿狼: 你好偏激喔~
(本來是在討論焦哥爸在追焦媽時答應她說以後會上教會/信耶穌,結了婚卻都沒辦到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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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你有沒有接觸過台灣的劇場/電影圈?
劇團/劇組在開練/開拍/開演前,多會舉行拜拜的儀式,
祈求各路神明保佑演出/拍攝/練習一切順利,
平安達成目標。
台灣地區民間信仰多/泛神論中有這種[祈福]的儀式,
一部份的原因就是為了心安;
基督徒相信世界上只有唯一的、那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耶和華,
而我們信而認罪悔改稱義歸入主名下的兒女有禱告的權柄;
出埃及記20章3~6節:
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對於拿香拜祖先的議題,有的人認為過世的祖先能在天上看顧後代,將之視為神祇,有的人只是單純紀念,基督徒又該怎麼做呢?
雖然[手拿香]這樣的舉動(act)對清楚認識自己信仰的基督徒來說不會有[祭拜(轉變成神祈的)祖靈]的意義,
但會不會使人跌倒呢?
哥林多前書第八章:
論到祭偶像之物,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。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愛心能造就人。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,按他所當知道的,他仍是不知道。若有人愛神,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。
論到吃祭偶像之物,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,也知道神只有一位,再沒有別的神。雖有稱為神的,或在天,或在地,就如那許多的神,許多的主;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我們也歸於他─並有一位主,就是耶穌基督─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;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
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。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,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。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,也就污穢了。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,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,吃也無益。
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。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,在偶像的廟裡坐席,這人的良心,若是軟弱,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﹖
因此,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,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。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,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所以,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吃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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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:不做使人跌倒的舉動。就算你清楚知道自己的舉動不代表某些意義,還是別讓人有把舉動與意義畫上等號的餘地;
求神憐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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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,如果我有女朋友,她不是基督徒,也一定是我傳福音/提綱挈領解釋基督教信仰精義文化內涵之輩;
所以一開始的假設是她問我這個問題,那我就會好好的回答她。
如果好好回答她後依然提出此等要求,
拿個不甚相同但略似的比擬,就是
你跟陳正達在一起,要他吃牛肉/香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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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基督徒看清明節祭祖
基督徒與祭祖:閱讀「厝、祖先與神明」心得報告
- Mar 22 Mon 2010 00:52
[團練] 0320對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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